报告编制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7]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编制[7] - 季度报告应在第一、三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度报告[7] 信息披露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信息披露流程 - 无法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详细情况,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公告[11]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0]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24]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0]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21] - 公司董事等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1]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22] -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监督[22] - 监事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23]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应指派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及资料管理[24] 重大信息问询 - 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三日内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信息[26]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监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8] 内幕信息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30] - 公司预定披露信息提前泄露等情况应立即披露[31] - 公司董事会应与内幕信息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31] - 公司其他部门披露未公开且影响股价信息不得早于指定平台[32] - 公司进行商务谈判等提供未公开信息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32]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信息泄漏应报告上交所并公告[33] 信息豁免与违规处理 - 公司信息被认定为国家秘密等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3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应对责任人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7]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39]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39] - 进行相关活动前需确定可回答范围[39]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39] - 开展活动前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39]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有错要求改正[40] 信息披露公平与准确 - 董监高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40] - 再融资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40]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确保真实准确[41] - 审计室监督财务管理和核算内控情况[41]
新日股份: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