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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旺科技: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605377华旺科技(605377)2024-05-06 18:14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57人(不含预留授予人员)[8][27] - 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21.1081万元,份数上限为3221.1081万份[9][29][38] -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243.47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33218.889万股的0.73%[9][41] - 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份额499.9617万份,占总份额的15.52%,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37.79万股[11][31] - 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份额)购买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为13.23元/股,为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60%[11][43]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12][47] 人员认购情况 -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份额合计不超过470.0619万份,占总份额的14.59%[30] - 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认购份额合计不超过2251.0845万份,占总份额的69.89%[30] 公司回购情况 - 截至2023年1月17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312684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9411%,回购均价18.2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7174856.50元[39] 解锁规则 - 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12][49][50] - 预留份额解锁时点应在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55] 绩效考核 - 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内部现行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53] - 个人绩效考核良好的解锁比例为100%,不合格为0%[54] 会议相关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发出会议通知[6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在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临时提案[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15日内召集[65] 管理委员会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67] - 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7] 表决规则 - 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过1/2(含)以上份额同意则视为表决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延长等规定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64] 费用相关 - 以23.36元/股测算,公司应确认首次授予部分股份支付总费用为2083.54万元[102] - 首次授予股份数量为205.68万股,预计2024年摊销费用1015.72万元,2025年摊销885.50万元,2026年摊销182.31万元[102] 其他 -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11][32] -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份额占公告时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30%[36] - 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1] - 公司应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48] - 公司应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计划的股票数量、占比及处置安排[48] - 单一持有人所持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5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工作[56] - 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会议可随时口头通知[7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1/3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提议召开会议,主任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73]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4][75]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授权自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至实施完毕有效[78][80] -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独立于公司固有资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或混同[81] - 存续期内,持有人会议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服务[82] -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包括公司股票权益、现金存款和利息、其他投资形成的资产[83] - 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股票并分配现金或过户股票[84] - 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分配收益,分配时按持有人份额比例进行[84]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分配[85]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88]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未展期自行终止;所持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且清算分配完毕,经审议可提前终止[89]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等情形,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89][100] - 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比例分配权益[91] - 锁定期内公司派息,现金股利计入货币性资产,锁定期结束后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分配[93]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融资,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方案,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95] - 特定情形下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持有人资格,已解锁份额处置收益或过户,未解锁份额强制收回[96] - 部分情形下持有人权益不作变更,按原程序进行[97] - 持有人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管理委员会取消其资格,未解锁份额受让金额为原始出资金额[98] - 未约定情形下变更持有人份额及权益,处置方式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99] - 因股票停牌或敏感期等情况,经出席持有人会议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通过可延长存续期[100] - 存续期届满未全处置股票,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30个工作日内清算并按份额分配[100] - 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15] - 监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关联监事回避表决[115]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文件[115]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钭正良为预留份额代为持有人,不享权益[112]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含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人员审议提案时回避表决[112] -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可实施[116] - 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实施具体事项并披露[116] - 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2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披露获得股票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116] - 公司需履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程序[117] -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服务权力,劳动关系按合同执行[120] - 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按相关制度执行,持有人税负由其承担[120] - 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120] - 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