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