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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碁微装: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88630芯碁微装(688630)2024-01-02 15:36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肥芯暮微电 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 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胡刘芬 日期:2024年1月2日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字: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字: 一、《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对在泰国设立子 公司进行了合理的商业考量,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可以更好地开 拓和应对海外客户的需求,并有利于公司更加灵活地应对宏观环境波动、产业 政策调整等可能对公司形成的潜在不利影响。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