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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000050深天马A(000050)2024-03-15 07:0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向董事会报告,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核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