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医学:董事会议事规则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修订) (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 设决策机构,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 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 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 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