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现金管理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 产品。 (三)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四)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现金管理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现金管理 产品交易。 (五)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须遵循《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广东新会美达锦纶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 制度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 管理业务,提高现金管理收益,防范现金管理决策及执行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和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