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新会美 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对美达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 意见: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 求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 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产运行效率。 (二)投资金额 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可滚存使用。 (三)投资品种 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信用良好的优质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