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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双马:《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000935四川双马(000935)2023-12-29 18:55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由全体董事组成,负责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和公司业务的决 策,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四川和谐双马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条款与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若有抵触,以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及义务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