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16-21 层(100020)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16-21F, Tower B, ZT INTERNATIONAL CENTER, No.10, Chaoyangmen Nandaji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R. China 100020 Tel: +86 10 5813 7799 Fax: +86 10 5813 7788 二〇二三年十月 3-1 | 释 | 义 3 | | --- | --- | | 第一部分 关于补充事项期间的更新 | 8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8 | |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8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8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 8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8 | | 六、发起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9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10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 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