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加 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 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委员范围内的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