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情 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 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