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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美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2988豪美新材(002988)2023-12-22 16:4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五条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所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 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