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网科技: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信誉,近三年没有 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并在承担审计工作中 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五)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