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关于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 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 证券代码:300258 |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 公告编号:2024-02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74 | 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 |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