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3] - 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纳入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4]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等[4]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本次激励计划制定及实施程序符合规定[5] -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5] 激励计划意义与决策 - 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5] - 监事会认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5] -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