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锐国际: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之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致: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已得到科锐国际如下保证:科锐国际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所有文 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律师做出法律判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