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独立董事为王文广、毕晓婷、李海臣[1] - 董事会评估其2023年度独立性并出具意见[1] - 认为其胜任职责,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1] 意见出具时间 - 董事会出具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2]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独立董事为王文广、毕晓婷、李海臣[1] - 董事会评估其2023年度独立性并出具意见[1] - 认为其胜任职责,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1] 意见出具时间 - 董事会出具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