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5月)
董事会相关 - 股东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相关规定[2]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3]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 - 公司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4] - 原则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4]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 -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现金分配股利方案应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等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 - 《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需是董事、经理中的单一人选[5]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