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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301151冠龙节能(301151)2023-08-28 19:14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9/10/13/17 层 电话:010-65219696;传真:010-88381869 ΞO==#I\\Xi{\cal O}\,{\underline{{{=}}}}\,{\underline{{{=}}}}\,\#\,I\backslash\,\P | 一、冠龙节能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 | | --- | |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3 | | 三、本次激励计划应履行的法定程序 10 | |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1 | | 五、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13 | | 六、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14 | | 七、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14 | | 八、结论意见 14 |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冠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