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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301175中科环保(301175)2024-09-18 19:47

激励计划流程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等[9]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说明[10] - 股东大会表决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13] 终止情况 - 60日内未完成授予工作,披露原因并终止计划,终止后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13] - 股东大会审议前拟终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17]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9] - 公司部分情形下,控股股东取消当年度可行使权益,终止计划,一年内不得授予新权益[20]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控股股东终止授予新权益,追回已获收益并追究责任[22]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达可归属条件的部分半年内归属,半年后权益失效[23] -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年报中披露实施情况[27] - 授予日至归属日修正预计可归属数量,按授予日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29]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授予日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30] - 激励对象收益按规定纳税,公司代扣代缴[30] - 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