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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301291明阳电气(301291)2024-04-24 18:13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产品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 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 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 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决策程序、报告 制度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