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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000597东北制药(000597)2024-04-25 22:51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 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P A G E 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因情况紧急,需要 尽快召开专门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