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创视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不受限[10] - 可多种方式召开,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11] - 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11] 会议要求 - 2/3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2] - 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会议记录签字保存10年[12][13] 审议事项 - 特定事项经审议过半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7]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审议过半同意[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不受限[10] - 可多种方式召开,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11] - 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11] 会议要求 - 2/3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2] - 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会议记录签字保存10年[12][13] 审议事项 - 特定事项经审议过半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7]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审议过半同意[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