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进程 - 2021年6月1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16] - 2021年10月9日披露国资委原则同意实施批复[16] - 2021年11月15日拟向8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79万股限制性股票[17][18] - 2022年4月25日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51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20][21] - 2023 - 2024年多次审议解锁议案[24][26] 数据相关 - 2023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18.30%,高于对标企业和同行业平均值[29] - 2023年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14.35%,高于同行业平均值[29] - 2023年研发投入强度为4.27%,不低于2.98%[29][30]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实际授予87人573.4万股[18] - 本次纳入业绩考核并符合解锁条件的共76名[30] - 7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当期全部份额,4名可解除当期80%份额[30] - 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1名,股票将被回购注销[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