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披露行为[2] - 董事会秘书组织培训并通报持股5%以上股东[4] - 公司应披露业务、技术、财务等重大信息及风险因素和投资价值[5] - 筹划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5] - 公司和义务人可自愿披露信息但应审慎客观[6] - 公告文稿应重点突出、逻辑清晰、语言浅白[6] - 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6] - 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价时应披露[7] - 公司和义务人可申请暂缓、豁免或调整披露[7] - 股票停牌和复牌遵守相关规定[9] 信息披露流程 - 持股5%以上股东等主体重大事项当日书面通知公司[10] - 对外发布信息按“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审查[15] - 选择有保密条件中介机构并签保密协议[15] 违规处理 - 相关义务人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18] - 内部人员违规董事会可视情节处分[18] - 外部机构和人员违规公司诉讼追究责任[1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组织检查并更正[18] 年报差错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多种情形[19] - 出现差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21] - 特定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惩处[21] - 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3] - 主要负责人员承担责任方式包括责令改正等[22] - 其他问题审计部与董秘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涉及董秘由董事长指定董事处理[24] - 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及时补充更正并披露问责[24] - 董事会对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临时公告披露[24] - 季度、半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25] - 重大会计差错等标准董事会确定[2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制订经审议通过生效[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