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具体的行业投资评级 [1][7][8] 核心观点 - 泰国是第一个受益于OECD国家计划的东南亚国家,旨在通过OECD的支持加强其反腐败框架,以符合《反贿赂公约》的标准 [14] - 报告评估了泰国的反腐败法律和政策框架,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以增强其打击跨国贿赂的能力 [16] - 泰国的外国贿赂罪在《反腐败法》第176条中有所规定,但该条款并未完全涵盖《反贿赂公约》所要求的所有要素 [59][60][61] 目录总结 1 引言 - 泰国与OECD合作,旨在通过国家计划的第二阶段加强其反腐败框架,以符合国际标准 [19][20] - 报告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问和独立研究等多种信息来源,评估了泰国的反腐败法律框架 [26] 2 泰国的经济概况与外国贿赂风险 - 泰国是东南亚第二大经济体,2023年GDP估计为4953亿美元 [38] - 泰国的主要出口行业包括工业产品(78.6%)、农产品(9.3%)和采矿业及燃料产品(4.2%) [39] - 泰国的主要出口伙伴国包括美国、中国、日本、越南和马来西亚 [40][42] - 泰国的外国直接投资(FDI)主要流向新加坡、美国、日本和香港 [44] 3 外国贿赂罪 - 泰国的外国贿赂罪在《反腐败法》第176条中有所规定,涵盖了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的行为 [59] - 该条款未明确涵盖通过中介行贿或向第三方受益人提供贿赂的情况 [71][83] - 泰国的外国贿赂罪要求公职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事,这与《反贿赂公约》的要求不完全一致 [86] 4 法人对外国贿赂的责任 - 泰国的法人责任框架基于最高法院的判例,即通过“识别理论”将公司代表的行为归咎于法人 [107][108] - 《反腐败法》第176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法人未能防止与其相关的人员行贿,法人将承担责任 [111] - 泰国的法人责任框架在适用性和清晰度方面存在不足,特别是在涉及中介和关联实体的情况下 [126][127] 5 对外国贿赂的制裁 - 泰国的外国贿赂罪对自然人的最高刑罚为五年监禁或10万泰铢罚款,对法人的罚款为造成损害或获得利益的一到两倍 [140][144] - 泰国的法律框架允许没收贿赂及其收益,但缺乏实际案例支持 [150][151] - 泰国未明确如何计算法人的罚款,特别是在无法量化损害或利益的情况下 [145][149] 6 执法能力 - 泰国的反腐败机构包括国家反腐败委员会(NACC)和总检察长办公室(OAG),负责调查和起诉腐败案件 [168] - 泰国的反腐败法院系统于2016年建立,专门处理腐败案件 [169] - 泰国在过去五年中未启动任何外国贿赂调查或起诉 [177] 7 国际合作 - 泰国在外国贿赂案件中与国际执法机构合作,但合作效果有限 [178][179] - 泰国在外国贿赂案件中的国际合作主要依赖于外国当局提供的信息 [177] 8 贿赂的不可抵扣性 - 泰国法律明确禁止将贿赂作为税务抵扣 [47][48] 9 加强泰国外国贿赂法律和执法框架的建议 - 报告建议泰国修改法律,确保其外国贿赂罪涵盖所有《反贿赂公约》要求的要素 [99][100] - 建议泰国提供更多关于法人责任的指导,并确保法人责任不依赖于自然人的起诉或定罪 [133][134]
OECD Review of Thailand's Legal and Policy Framework for Fighting Foreign Bribery
OECD·2024-11-10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