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云农: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信息报告标准 -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信息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收超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需报告[8] - 涉案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9] - 单次损失超100万元的重大亏损或损失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2] 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实时报告[13] - 知悉重大信息应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并知会董秘[13] - 非工作时间电话通知董秘或证代[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有审核等程序[13] - 特定时点报告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14] - 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14] 信息管理要求 - 信息披露前不得泄漏信息[15] - 高管敦促信息收集,瞒报追究责任[15]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及修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