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电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精进电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 号)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 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555,000 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47,555,000.00 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发行 价格为 13.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33,307,9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 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