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陆正华)
独立董事提名 - 陆正华被提名为温氏食品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规定[9][10]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12]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5]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5] 审查通过 - 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 合规情况 - 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2] - 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2][3]
独立董事提名 - 陆正华被提名为温氏食品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规定[9][10]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12]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5]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5] 审查通过 - 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 合规情况 - 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2] - 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