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2]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监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监高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 公司或本人因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罚等未满特定时间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股份买卖限制 - 董监高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股份[11]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应在任职相关事项通过或信息变化等特定时间两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4][5] - 董监高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两日内公开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15]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公司董监高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1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股份数据信息并办理网上申报、检查披露情况[18] - 董监高需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受处分[18] - 董监高买卖股票违规需担责受处分[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