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具体的行业投资评级 [1][2][3] 核心观点 - 新保险合同准则(IFRS17)的实施对保险行业会计实务、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57] - 新准则提升了保险公司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减少了保险合同价值确认的主观性 [33] - 新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将保险服务与投资服务分开核算,提升了利源分析的可行性 [42] 未来现金流构成 - 未来现金流出主要为保险公司预期支出的赔付,包括理赔费用和代位求偿及处置损余物资的现金流 [1] - 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现金流独立于原合同组计量,混合型保单投资部分的收益及嵌入衍生品的收益被排除在合同边界外 [2] - 保险公司需要估计合同边界内各项未来现金流量的值,技术要求与原保险合同准则一致 [3] 保险合同负债计量 - 保险合同负债由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构成,履约现金流量包括未来现金流量、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非金融风险调整 [71][72] - 新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将保险服务业务单独计量并报列,合同边界内的现金流量纳入保险合同负债计量 [72]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依赖于保险公司管理层的主观意志,存在操纵风险 [7][9] 保险服务与投资服务 - 新准则下,保险公司利润表主要收支被划分为保险服务部分和投资服务部分 [112] - 保险服务收入包括期初预计当期会发生的保险服务费用、当期非金融风险调整释放额、当期合同服务边际摊销额、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摊销额 [144] - 投资服务收入为保险公司投资资产每期产生的投资收益,投资服务成本为保险财务损益 [35][162] 计量模型 - 新准则提供了三种计量模型:通用模型法、浮动收费法、保费分摊法 [121] - 通用模型法适用于大部分保险合同组计量,包括长期寿险、终身寿险、长期健康险等 [148] - 浮动收费法适用于具有直接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合同服务边际吸收所有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变动 [122][123] - 保费分摊法为短期合同提供的简化模型,适用于保险期限在1年内的各种短期保险合同 [150] 保费收入确认 - 新准则下保费收入确认时点提前,确认周期由缴费期调整为保障期,收入稳定性提升 [64][65] - 保费收入剔除投资成分,增强了保险公司与其他行业企业收入的可比性,但会导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大幅下降 [62][125] 保险合同分组 - 新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将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同一保险合同组合,并进一步分为不同的合同组 [67][69] - 合同分组主要依据保单风险、利润率及保单年限,亏损合同组、厚利合同组、薄利合同组分别计量 [69][91] 非金融风险调整 - 非金融风险调整主要包括保险风险和其他非金融风险,保险风险主要为实际赔付可能超出数学期望的部分 [134] - 新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单独估计并披露非金融风险调整,不得在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估计中隐含非金融风险调整 [137] 合同服务边际 - 合同服务边际是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合同提供未来服务所获的潜在利润或未赚利润,随着不断向客户提供服务而在保险期限内逐步被确认为实际利润 [11][115] - 合同服务边际采用滚动方式进行后续计量,吸收非经济假设调整带来的履约现金流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平滑利润释放 [44][173] 亏损保险合同 - 新准则下亏损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更为显性,亏损确认提前,有助于引导保险公司提高业务质量 [108][126] - 亏损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发生的首日亏损,保险公司应当确认亏损并计入保险服务费用 [169] 财务报表透明度 - 新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分别列示保险合同负债构成及变动,提升了保险公司经营信息的透明度 [152] - 利润表中核算了保险服务业绩和投资业绩,税前利润=保险服务业绩(承保利润)+投资业绩+其他损益 [170] 总结与展望 - 新保险合同准则重塑了保险合同负债及损益的确认和计量,需要同步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IFRS9)以加强资产和负债联动 [159] - 新准则的实施将推动保险公司精细化转型,提升资产负债匹配,增强财务业绩稳定性 [159][171]
IFRS17对保险行业影响的深度解析:专题二:开启计量“黑盒子”
联合资信·2024-12-30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