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688709成都华微(688709)2024-12-09 19:31

公司规范 - 规范旨在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治理结构[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保证公司五方面独立[1][3][4] - 不得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独立性[2][3] - 应维护公司机构、业务独立,不得干预或竞争[4][5] - 对公司及股东负有诚信义务,特定情形书面通知[5] 规范生效 - 规范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