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提及行业投资评级 [1] 核心观点 - 联交所提出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的建议,旨在确保上市机制对现有及潜在发行人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 [1] - 建议包括优化公开市场规定、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流程、基石投资、建簿配售部分、公开认购部分及灵活定价机制 [1][10][11][12][14] 公开市场规定 - 公众持股量计算:仅参考该类证券总数厘定公众持股量百分比,不考虑在香港境外上市的股票 [3] - 初始公众持股量:采用层级式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分为 A 级(≤60 亿港元,25%)、B 级(60 亿港元至 300 亿港元,15%或 15 亿港元)、C 级(300 亿港元至 700 亿港元,10%或 45 亿港元)、D 级(>700 亿港元,5%或 70 亿港元) [4] - 持续公众持股量:联交所就发行人在上市后应否有灵活度以低于上市时的规定水平维持其公众持股量寻求意见 [6] - 自由流通量:要求所有新申请人确保寻求于联交所上市的股份类别部分由公众持有,且于上市时不受任何售股限制,占寻求上市的相关股份类别的数目至少 10%,预期市值至少为 5,000 万港元,或于上市时的预期市值至少为 6 亿港元 [7][8] - A + H 发行人:降低在联交所发行股份总数的最低 15%门槛,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至少 10%,或具有至少 30 亿港元的预期市场价值 [9] 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 - 基石投资:联交所就维持目前至少六个月的禁售规定或允许进行分阶段的解除限售安排寻求市场意见 [10] - 建簿配售部分:建议将首次公开招股中初始发行的股份总数的至少 50%分配予建簿配售部分的投资者 [11] - 公开认购部分:建议以最低初订分配为向公开认购部分发行发售股份的 10%,不设回补机制,或最低初订分配为向公开认购部分发行发售股份的 5%,回补机制最终分配不多于 20% [12][13] - 灵活定价机制:建议扩大现行灵活定价机制,允许上市申请人在招股章程发布后上调最终的发售价,最多为高于指示性发售价或发售价范围上限的 10% [14] 公众咨询期 - 联交所诚邀公众人士就有关建议提供意见,公众咨询期截至 2025 年 3 月 19 日 [15]
香港资本市场通讯 – 2025年1月,第2期
毕马威·2025-01-16 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