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提前14日书面通知[9] - 临时会议提议后10日内召集,提前5日书面通知[9] - 换届后首次会议可当日召开,不受通知限制[9] 专门委员会 - 下设审计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6] - 审计等三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6]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罢免,行使多项职权[7] - 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他人履行[7] 议案与决议 - 董事议案交秘书,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5] - 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H股挂牌生效[18] - 规则与法规相悖按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