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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通动力: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展的公告
301236软通动力(301236)2024-12-27 18:58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352.9412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72.88元,募集资金总额463002.35万元,净额434231.79万元,超募资金84231.79万元[1] 募投项目变动 - 2022年4月7日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动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协议[2] - 2022年8月24日和9月13日调整部分子项目投资金额,变动专户、注销部分专户并签署协议[3] - 2022年10月26日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北京总部大楼数字化改造项目,开设新专户并签署协议[4] - 2023年2月16日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iPSA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开设新专户并签署协议[4] - 2023年4月25日将北京总部大楼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变动专户、注销部分专户并签署协议[5] - 2024年10月25日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部分专户[7] - 2024年12月4日和12月20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注销浙江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专户,余额0元[9][10] 新专户情况 - 软通动力(福建)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开设新专户,金额29996356.07元,原项目变更投向转入204532555.07元,使用174535999.00元[12]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及子公司、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对应项目资金存储和使用[13] - 丙方监督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履行督导职责[14] - 甲方授权保荐代表人黄亚颖、张宗源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14] - 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14] - 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取达要求金额时,甲乙应通知丙方并提供支出清单[14] - 丙方有权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15] -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甲或丙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5] - 协议自签署盖章生效,至专户资金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失效[15] 其他 - 备查文件包括《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17] - 公告由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19]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2月27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