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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893航发动力(600893)2024-12-27 18:5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是专业会计人士[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特定事项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7]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临时会议按需召开,提前3日通知[13]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计划等[9] - 监督评估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阅制度设计等[9] - 选聘及监督事务所工作,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9] 相关部门工作 - 审计与法务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11] 信息披露 - 及时披露人员构成、背景、经历及变动情况[17] - 披露年报时披露履职情况及对事务所监督报告[17] - 审议意见未采纳需披露事项及理由[17] - 按规定披露对重大事项专项意见[17]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办理[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发布之日起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