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德邦股份: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603056德邦股份(603056)2024-12-10 17:56

资金支取与置换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保荐或顾问[5]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0]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9] - 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等同意[22]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1]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12个月[15] - 超募资金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或还贷不超30%[15] 资金使用公告与审议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或还贷需经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16] -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按不同情况披露或审议[18][20]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并出具报告[28] - 年度审计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8]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并出具核查报告[2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或废止由股东会决定[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