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本次回购注销313.26万股,占总股本0.77%,首次授予280.8万股,预留授予32.46万股[4] - 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15.48万股,因业绩不达标回购注销297.78万股[4][22][27] - 2024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313.26万股议案[13] - 公司支付回购款项17,269,074元,用自有资金支付[22]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409,041,500股变为405,908,900股[23] - 有限售条件股份由3,132,600股变为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变[24]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1年11月26日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727.20万股[8] - 2022年12月5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64.92万股[10]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与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于2024年11月25日届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于2024年12月4日届满[14] - 首次授予解除限售比例为30%、30%、40%,预留授予为50%、50%[14][15] 业绩考核与解除限售条件 - 2023年度营业收入19.38亿元,以2020年25.09亿元为基数,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16][19] - 2023年度扣非净利润0.85亿元,以2020年2.90亿元为基数,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16][19] - 以2020年营收为基数,2023年营收增长率不同对应不同解除限售比例[16] - 以2020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同对应不同解除限售比例[16] 回购价格调整 - 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由5.60元/股调为5.5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由5.24元/股调为5.19元/股[22]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税前)实施完毕[21]
大丰实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