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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洗霸: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603200上海洗霸(603200)2024-11-14 17:33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174,292,973元修订为175,433,805元[1] - 公司股份总数由174,292,973股修订为175,433,805股[1] 融资与利润分配政策 - 董事会获授权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2]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2]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2] - 公司现金分红须满足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3]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3]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同[3]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订[3] -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应研究论证,独立董事审核发表意见[3] - 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与股东沟通交流[3] -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4]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4] 不进行利润分配条件 -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情况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2] 其他事项 -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 - 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应披露原因及留存收益用途等[4]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等[4] - 公司与中小股东沟通方式增加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4] -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时需说明下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拟采取的举措[4] - 《公司章程》全文于2024年11月15日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