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3]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舆情处理 - 信息采集设在证券事务部,涵盖多种载体[6][7]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事务部处置[11] - 重大舆情工作组组长召集决策,必要发澄清公告[11] 制度施行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3]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舆情处理 - 信息采集设在证券事务部,涵盖多种载体[6][7]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事务部处置[11] - 重大舆情工作组组长召集决策,必要发澄清公告[11] 制度施行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