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6637984837元人民币[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6637984837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时,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24]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离职及特定期间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27] - 董事等人员6个月内反向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特定情形除外[2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4]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60日[34]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的期限为30日[3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审议批准单笔金额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高于20%的贷款[41] - 公司审议批准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41] - 公司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7] - 特定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7]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5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60]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2]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99] - 董事会审议批准多种标准的关联交易、贷款、风险投资等事项[103][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106] 总经理权限 - 总经理可批准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下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衍生品关联交易除外)[120] - 总经理可审议批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等多种标准的交易行为[121] - 总经理可审议批准公司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单笔金额占最近经审计的总资产5%以下的贷款[121]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13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7]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4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42]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4]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1]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60天通知[152]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162] - 公司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63]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6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7] 章程修改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178] - 董事会依股东大会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78]
上海莱士:《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