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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瑞股份:山东鑫福来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353杰瑞股份(002353)2024-11-14 17:18

山东鑫福来源律师事务所 山东鑫福来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 119 号 2 楼 邮编:264003 山东鑫福来源律师事务所 山东鑫福来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山东鑫福来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在中国取得律师 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本所高强律师、滕晓峰律 师就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