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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 -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300450先导智能(300450)2025-01-28 00: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至少每 6 个月召开 1 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 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 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