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法规的说明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或"公司")正在筹划 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衡所华威"或"标的公司")70%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衡所华威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认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有关证券监管政策法规对科创板上 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各项规定,具体 如下: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 》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说明 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符合科创板定位 标的公司是一家从事半导体芯片封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是国家重 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 863 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主要产品包括用于半导体封装的 黑色环氧塑封料,用于电容封装的金色环氧塑封料,用于光电器件封装的白色及透 明环氧塑封料,用于 LCD 电视和手机的底部填充及高导热涂层材料,以及用于 F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