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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春)
688089嘉必优(688089)2024-12-10 16:21

独立董事提名 - 李春被提名为嘉必优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特定持股及亲属关系人员不具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情形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5] - 在嘉必优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资格要求 -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等三类资格之一[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