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上煌(002695)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 东大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 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1 第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本章程;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第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一)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