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煌上煌(00269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002695煌上煌(002695)2025-02-28 17: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成交超3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成交300万元以上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与关联人交易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披露[17] 关联人担保审议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投资额为交易金额,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以发生额为关联交易金额[20]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发生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以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披露[22] - 数量众多日常关联交易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部分履行程序披露[22]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披露[22]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总数[25] 回避争议处理 - 关联董事回避争议由董事会临时会议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27] - 关联股东回避争议由董事会临时会议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且为终局决定[29]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按本办法执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