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6] 投资计划调整与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1]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置换与使用限制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3] 协议签署与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财顾问、银行签三方协议[6]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检查与核查 - 保荐人或独财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8]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11] - 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0] 资金投向变更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3] -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主营业务[2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等;达或超10%,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8]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8] 公告要求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通过后二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5]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应在董事会后二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6] 专户设置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与披露情况差异,异常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0] 专项核查报告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1]
煌上煌(0026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