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审议 - 2021年2 - 3月审议通过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11] - 2021年3月31日审议通过调整2019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议案[11] - 2021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12] - 2022年3月10日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议案[12] - 2022年8月22日审议通过调整2019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议案[12] - 2022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议案[13] - 2023年3月17日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议案[13] - 2023年10月23日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议案[13] - 2024年3月22日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议案[14] - 2024年3月22日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议案[19] - 2024年3月22日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议案[23] - 2024年5月14日审议通过调整2019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议案[15][24] - 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调整2021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意调整股票来源[15][24] 激励计划完成 - 2022年3月10 - 31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的审议与授权[17][18] - 2023年3月2 - 27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的审议与授权[21][22] 激励计划调整 - 2021 - 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前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调整后为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定向发行[26][29][32] - 2021 - 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8][31][35] 其他事项 - 公司将在相关会议召开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与本次调整相关事项文件[36] - 随着激励计划进展,公司应按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24] - 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37]
乐鑫科技(68801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调整之法律意见书